- 總則
聯盟宗旨:雙龍職棒(Ssangyong Professional Baseball,簡稱“雙龍職棒”)致力於提供公平、公正的棒球競技平台,並推廣棒球運動,提升球員的技術及體能,並強化球隊的團隊合作精神。
聯盟組織:聯盟成立運營委員會,負責制定規則、組織比賽、處理違規行為等,並接受各球隊的建議。
參賽資格:球隊需為聯盟正式會員並繳納年費,具備足夠的球員、教練、訓練資源和場地,以確保競技水平與聯盟要求相符。
賽季安排:雙龍職棒每年舉行一次完整賽季,包括常規賽和季後賽,並設有全明星賽和季中挑戰賽。
- 比賽規則
比賽場次:每支球隊在常規賽中需參加聯盟規定的比賽場次。球隊間的對戰安排採取雙循環制,以確保每支球隊之間的交鋒公平。
比賽局數:每場比賽共進行9局,若9局結束時雙方平手,則進入延長賽,最多延長至12局。延長賽後若仍平手,則比賽以和局告終,雙方各得1分。
天氣影響:若因天氣等不可抗因素中斷比賽,進行5局以上的比賽視為有效比賽,5局以下則重新安排補賽。
- 球隊組成
球員人數:每支球隊最多可登錄28名球員,包括投手、捕手、內外野手和指定打擊(DH)等。
球員名單限制:每場比賽球隊需提交25人的出賽名單,其中包括至少10名投手。所有上場球員須在聯盟註冊名單內。
外籍球員限制:每支球隊最多允許登錄2名外籍球員,以確保比賽的競爭性和本地球員的發展空間。
更換球員:每支球隊在賽季期間可更換不超過5名球員(因傷病等特殊情況例外),並須在聯盟註冊辦理手續。
- 比賽流程
開賽禮儀:比賽開始前雙方球隊需列隊,行禮致意,並舉行升旗儀式。
攻守交替:比賽每局結束後,進行攻守交替,攻守順序不變。每局結束時得分較高的隊伍優先選擇攻守位置。
換投規則:每局或每位投手投至95球時,教練可申請更換投手。若投手達到120球,聯盟強制更換,以保護投手健康。
打者輪替:打擊順序需在比賽前提交,並不可隨意更改。若有球員因傷退場,該位置可由替補球員代打,並隨後固定打擊順序。
- 犯規及處罰
犯規行為:如球員或教練蓄意妨礙比賽,如推撞對手、言語攻擊裁判、無禮行為等,裁判可視情況給予犯規判決。
退場處分:視犯規情節,裁判可將違規球員直接退場。被退場的球員無法參加下一場比賽,且聯盟有權追加處分。
禁賽及罰款:嚴重違規者(如故意傷害對手、蓄意破壞比賽規則等),聯盟可判以禁賽並處罰金,累積三次禁賽者將被永久逐出聯盟。
- 裁判制度
裁判組成:每場比賽由主裁判、一壘、二壘及三壘助理裁判共四人負責,並設有錄像裁判以供挑戰判決使用。
挑戰規則:每隊在每場比賽中擁有兩次挑戰權,可針對裁判判決提出異議。若挑戰成功,不扣挑戰次數;若失敗,扣除一次挑戰權。
錄像回放:針對挑戰判決,錄像裁判可調閱現場錄像進行回放判定,並在3分鐘內給出最終判決。
- 積分系統
勝負積分:每場比賽結束後,勝方獲得3分,平局雙方各獲1分,敗方則無積分。
額外積分:球隊在延長賽獲勝的情況下,會加1分,以鼓勵在規定局數內結束比賽。
排名規則:積分排名時若出現積分相同的情況,依序比較得失分差、勝負關係、局數差異、全壘打數等因素確定名次。
- 季後賽
參賽資格:常規賽結束後,積分前四名的球隊將晉級季後賽。
季後賽賽制:季後賽為淘汰制,比賽採5戰3勝制。晉級隊伍進入決賽,決賽採7戰4勝制。
季後賽分區:季後賽分為東、西兩區進行,各區前兩名晉級決賽。比賽地點由聯盟根據排名優勢決定。
- 聯盟獎項
年度獎項:賽季結束後,聯盟將根據球員表現評選年度最有價值球員(MVP)、最佳投手、最佳打者、最佳新秀等獎項。
團隊獎項:最佳球隊獎頒給積分排名第一的球隊;最佳教練獎頒給年度帶領球隊表現突出的教練。
獎金制度:每項獎項均設有獎金,並鼓勵球隊積極參與聯盟活動,發展球隊品牌形象。
- 紀律與道德準則
球員行為:所有球員應遵守聯盟制定的紀律規範,包括場內行為和場外行為,不得損害聯盟或其他球隊的形象。
防作弊制度:聯盟嚴格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、興奮劑使用等不正當行為,並設立定期檢查制度。違者將受到處分,情節嚴重者可永久取消聯盟參賽資格。
球員健康:聯盟強調球員的健康與安全,設有醫療保健制度,並定期提供身體檢查及健康指導。
- 聯盟經費與分配
參賽費用:所有參賽球隊需按時繳納年費,用於聯盟運營及獎金支出。未繳納費用的球隊將無法參賽。
收入分配:聯盟收入來源包括門票、廣告、轉播權等,這些收入按比例分配給各球隊,部分作為聯盟基金,支持聯盟的持續發展。
獎金機制:季後賽與年度獎項的獎金將由聯盟年度營收中提撥,確保激勵機制到位,推動聯盟競爭力提升。
12. 選隊規則
雙方參與者將共同選出6支球隊,這些球隊將會是比賽的候選隊伍。選定候選球隊後,將進行抽籤,藉此決定每位參與者所屬的球隊。抽籤過程將在公開、透明的情況下進行,以確保公平性,並避免任何偏袒情形的發生。當抽籤完成並確認球隊分配後,參與者即可根據各自所屬的隊伍進行後續的比賽安排與準備。
13. 規則裁決
若比賽過程中遇到規則內未明確說明的情況,或出現任何有爭議的問題,將交由雙龍體育審議委員會進行審理。審議委員會將根據比賽精神、運動道德以及過去類似事件的判例,進行全面、公正的判決,並確保所有決策具有一致性和公信力。審理結果一經確認,所有參賽者須無條件遵守,以維持比賽的公平性與競爭性。
